各设区市文化局,省文化市场稽查总队:
近日文化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2009年全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案卷评比工作的通知》,决定在首届执法案卷评比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开展2009年全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案卷评比(以下简称“案卷评比”)活动,要求我省推荐10个优秀执法案卷参加评比。为确保我省参评工作顺利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全国案卷评比活动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开展,请设区市文化局于本月20日前(以邮戳时间为准)完成辖区内执法案卷选送工作,并以设区市文化局名义将参评材料报送(特快专递)我局,逾期不候。
二、参评材料包括:(1)设区市文化局推荐公函,公函应简要说明推选过程、推选标准及推选结果,并加盖文化局公章;(2)选送的3个执法案卷(复印件)。
三、推选的参评案卷应为2007年11月至2009年10月之间(以归档时间为准)的案卷。各地选送的执法案卷应兼顾不同市场门类、不同行政区域等。
四、省文化厅将聘请有关领导、专家等组成评审组,对各地报送的执法案卷进行审查,并从中选取10个优秀案卷报文化部参加全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案卷评比。
五、此次案卷评比工作,是提高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水平,规范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为的重要举措。各设区市文化局接到通知后,务必要高度重视,迅速在辖区内精心组织开展评审推荐工作,既要按时保质地把优秀的案卷选出来、推荐出去,也要对其他案卷精挑细琢,该调整的调整,该规范的规范,真正把此次评选推荐工作作为提高全省文化市场执法案卷规范化和高标准化的过程。
联系人:龚维为 0791—6268856 13576116292
特此通知。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