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文化局,各有关单位:
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研究部署2010年工作任务,推动我省文化市场繁荣发展,经研究决定,于2010年元月上旬召开全省文化市场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0年1月7日,会期一天。
二、会议地点
南昌市八一大道赣江宾馆
三、会议安排
共分三个专题会议进行:
(一)全省文化市场管理工作会议
1、会议时间: 1月7日上午9:00,会期半天。6日报到。
2、参加人员:各设区市文化局分管领导、市场科长、稽查支队长;各县(市、区)文化局长。
3、主要内容:传达全国文化市场会议精神,总结2009年度文化市场管理工作,研究部署2010年工作。
4、主要议程:
——厅领导讲话
——文化市场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发言
(二)全省文化市场稽查工作座谈会
1、会议时间:1月7日下午2:30,会期半天。6日报到。
2、参加人员:各设区市稽查支队长
3、主要内容:总结2009年度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工作,研究部署2010年工作。
4、主要议程:
——省稽查总队负责人作工作报告
——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先进单位发言
(三)全省演出市场工作会议
1、会议时间: 1月7日下午2:30,会期半天。演出单位人员7日中午报到。
2、参加人员:各设区市文化局分管领导,各县(市、区)文化局长;全省演出经纪机构负责人、部份国有和民营文化表演团体代表、主要演出场所负责人。
3、主要内容:传达文化部演出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09年度全省演出市场工作,部署2010年演出市场工作任务。
4、主要议程:
——厅领导讲话
——演出经纪机构负责人代表讲话
四、有关要求
1、会议统一安排食宿,住宿费自理。
2、请各设区市文化局于2009年12月28日之前汇总本地区参加会议人员名单,报省文化市场局。(汇总表附后)
3、请各演出经纪机构、表演团体、演出场所于2009年12月25日之前确定参加会议人员名单,报省文化市场局。(参会回执附后)
4、根据新修订的《营业性演出条例实施细则》规定,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有效期为二年,每年需要年审。省内各演出经纪机构应对照《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认真总结企业一年来运营情况,于2009年12月30日前向省文化市场局提交年审报告(具体格式附后),并于参加会议时带好《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副本)参加年审。
联系人:龚维为 联系电话:0791---6268856(办) 13576116292(手)
江西省文化厅
2009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