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演出市场工作会议交流材料之一】
繁荣演出市场的几点思考
南昌市文化局副局长 何思敏
(2010年1月7日)
十几年来我国演出市场飞速发展,各种演出活动层出不穷,国内演出市场逐步走向结构合理、稳步发展的道路。规范有序而又充满生机活力的演出市场体系正在逐渐形成,初步呈现出良好的整体发展态势。但是,考察近几年南昌市的演出市场,我们认为,南昌市的演出市场,仍然处于起步与培育阶段,还不完善和成熟,整体上还不够繁荣,演出市场不景气的状况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变,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演出经营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还没有充分建立起来,还存在着许多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南昌市目前演出市场的主要问题
(1)演出市场的结构不尽合理。首先是南昌城区省、市国有剧团10家,机构重叠臃肿,管理落后,缺乏激励机制,市场经营意识淡薄,经营能力不强,具体表现为98%的演出剧团在南昌城区全年没有一场商业演出。其次是剧种结构不合理,京剧、越剧远离乡土,南昌缺乏观众基础;赣剧、采茶戏国有剧团数量过多,重复建设,没有结合市场的实际需要建立符合现代观众喜欢的剧种。国有演出剧团计划体制的色彩依然浓厚,一些演出团体只管生产,不管市场;只管投入,不管产出。没有开创的思维,还是以前的坐等靠思想。致使国有演出剧团的数量不减、人员没少,运转包袱却越来越重,效益越来越差,有的已经到了难以维持的地步。投入少,发展慢,技术设备落后,限制了演出剧团的艺术生产能力与经营发展水平。多种因素叠加,造成南昌市本土专业演出团队没有演出活力,是导致南昌市演出市场冷清不火爆的因素之一。
(2)市场机制不完善。改革开放以来,南昌演出市场虽有长足的发展,但总体感觉还是表现得不温不火。考察2009年岁末的演出市场就不难看出,市场表现的更多是“答谢会”,主要是大型企业主办,采取赠票的方式答谢客户。剧院演艺场所多以单位“自娱自乐”为主。南昌能称得上大型“贺岁档”演出的,恐怕只有“圣诞狂欢夜大型文艺晚会”、维也纳管弦乐团新年音乐会两场,由此或见南昌演出市场的窘境。不提北京、上海等发达城市,相对于武汉、长沙等地演出市场的火爆,为什么南昌的演出市场不景气呢?与武汉、长沙相比,南昌的演出票价相对便宜很多。但近两年来,南昌演出市场的上座率基本保持在一半左右,演出公司的单场演出赔的比赚的多。在南昌演出,除非能拉到赞助,否则就等着亏钱。亏钱的买卖谁都不会做,沉寂在所难免。南昌演出市场最热闹当属2006年,当时,中央民族乐团的《盛装民乐》、中国东方歌舞团的《火一样的羞涩》、中国木偶剧团的《木偶奇遇记》、上海芭蕾舞剧团的《芭蕾精品晚会》等岁末一周时间内纷纷“登台”,搅得南昌演出市场“风生水起”。然而,时下却由于演出少,南昌大型演出场所几乎处于半闲置状态,江西省体育馆、南昌市体育中心以及江西省艺术剧院三大演出“风水宝地”,现在也只有江西省艺术剧院“有饭吃”。对南昌市民来说,何尝不想尝尝“大餐”的滋味,过高的票价挡住了很多市民,最终也导致了南昌演出市场的“消化不良”。一家三口看演出,加上交通费用,就得花上千元钱,对普通的家庭来讲,这是难以承受的一笔开支。以当前两台“贺岁档”为例,“圣诞狂欢夜大型文艺晚会”的票价分为528元(甲)、468元(乙)、408元(丙)三类;“维也纳管弦乐团新年音乐会”票价分为880元、680元、380元、120元不同等级。票价过高对南昌演出市场冷淡有着不可忽略的制约作用。
此外,南昌观众独有的文化消费心理习惯也是制约演出市场的一个因素。不少南昌人认为听一场演唱会花几百元,不如约朋友上茶楼喝茶——大部分时候他们更愿意选择物质化的消费。与此同时,一些演出公司在以往的模式中操作,创新不多,打动观众的有效方法不多,谁愿意花大价钱看一场无法令自己身心愉悦的演出?
价高质次的演出较多,高出场费、高场租、高票价等“三高”现象连锁反应,恶性循环,成为演出经营与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
(3)演出市场发展不平衡,城市演出市场与农村演出市场发展不平衡,有些地方供大于求,好戏难找观众;有些地方供不应求,观众难找好戏。
非法演出在一定范围内仍然存在,罢演、色情怪异表演、虚假义演等恶劣现象还时有发生。
二、发展演出市场的基本策略
(一)改善演出市场管理。坚持“一手抓法制建设、一手抓艺德建设”的原则,用完备的法制净化和规范演出市场,用高尚的艺德美化和提升演出市场。要积极转变职能,简政放权,合理划分与充分发挥行政管理、行业管理与演出单位自我管理的作用,增强行业协会的管理与服务功能,加强行业自律,保护行业利益,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政策体系,实现市场机制和宏观调控的有机结合。在尊重艺术特性和扩大社会效益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性调节作用,优化文化资源配置和人才组合,保护各个方面的积极性,强化宏观管理、间接管理,理顺管理体制,主动通过法律、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加强对演出市场的宏观调控,从而达到引导演出实体经营方向,规范演出市场主体行为的目的。
(二)深化演出体制改革。要围绕演出市场发展中存在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加快改革进度,加大改革力度,进一步解放和发展艺术生产力。一是实行政事分开、政企分开,扩大国有演出剧团经营自主权,促进多种所有制成分共同发展。二是深化演出剧团内部体制改革,使其改造成为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促使演出团体形成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生产经营机制,建设善于经营管理的演出营销班子,开发适销对路的艺术产品,建立科学的组织管理制度,提高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三是继续进行针对演出团体的投资方法和用人制度分配制度改革,建立新型艺术生产投资机制与激励机制,实行全员聘任合同制和绩效分配制度。四是借鉴港台与国外早已采用并且行之有效的演员签约制度,规范演员的培养、使用和管理行为,合理配置人才资源,优化人才组合,精干队伍,适当分流,促进人员合理流动,建立科学的人才流动机制,保护单位和个人双方的合法权益。五是促使演出单位培养自己的演出营销人员,建立自己的演出营销机构,完善高效推销、广告体系与相应机制,树立强烈的推销意识,广告意识,积极宣传自己的人才,推销自己的艺术产品,不断适应市场,利用市场,向市场要效益,用高效益来发展演出事业。
(三)开拓演出市场。各类演出单位要把现代科学技术成果引入演出市场,引入艺术生产、经营、管理与服务的各个环节,提高自身艺术生产经营管理与服务水平,改进自身技术装备,回应现代大众传播媒体和新兴文化形态的竞争。比如可以在全国具备条件的大中城市建立电脑联网售票系统。要善于利用现代化大众传播媒介,发挥自身人才优势,主动进行影视拍摄与音像录制业务,推销自己宣传自己。鼓励各类演出单位演出为主,多种经营,以文补文,多业助文,开展有偿服务和兴办文化经营实体,增强经济实力。提倡各种形式的联姻,巩固和发展其与企业、社会各种形式的广泛合作,文企互利,共同经营建设演出市场。建立数家大型跨国演出公司,加入国际演出经营组织,按照国际惯例引导我国演出市场走向世界,与国际演出市场接轨。
(四)加大执法力度。首先,加大对演出场所的管理。按照国务院颁布的《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要求,严格对各类演出场所管理。加大稽查管理力度。要坚持经常查、反复查,严厉打击各种不法行为,对接纳演出各种不健康节目的场所给予必要的处罚,情节严重的将依法吊销演出场所的演出经营许可证和演员的演出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其次,加强对演职人员的管理。演员要建立演出申报制度,凡进行商业性演出的演职人员,必须在演出前三日内将演出节目单报文化市场管理部门。对严重违规的演职人员实行“封条”制,停止其演出资格。第三建立通报制。对于违规演出个人及单位建立信用档案,详细记录违规情节的轻重及违规次数,在演员接受处罚期间,及时告知当地各演出场所不得接纳其演出。第四加大执法人员队伍建设,严格落实责任制和错案追究制。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和业务技能培训,严格规范执法流程和执法行为,建立演出监管责任人制度,对于演出市场监管不力,出现重大政治事件和安全事故的责任人,依法追究其责任,并严肃处理。
总之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演出市场的发展潜力会越来越大,发展中的问题也会不断出现,只要我们冷静对待,认真分析,运用科学、法律的手段去认真解决演出市场出现的问题,相信演出市场灿烂美好的未来就会早日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