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文化局:
为贯彻落实1月7日在南昌召开的全省演出市场会议精神和厅领导指示,进一步繁荣我省演出市场,保证“从今年开始,每个设区市每月至少要举办一场有一定水准的商业演出、每年至少举办一场国家级水准的商业演出、每年至少有二场涉外演出”这一钢性指标的完成,经研究,决定建立实施江西省演出市场信息月报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单位
各设区市文化局
二、报送内容
本地当月举办的演出活动信息
三、报送程序
由各设区市文化局汇总本辖区内各县、市、区的演出活动信息,统一报送到省文化市场局。
四、报送时间
各设区市文化局报送到省文化厅的截止时间为每月28日。28日以后的演出活动计入下一个月。
五、报送表格(附后)
六、要求
建立演出市场信息月报制度,是及时了解和掌握演出市场动态,发现演出市场存在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的重要方法,是促进主管部门转变观念,在规划引导和服务发展上下功夫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对决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更好地把握演出市场工作进程,促进演出市场目标管理的重要措施。各地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要明确专人负责,保证本地演出市场信息每月能够及时、准确地报送。各地建立演出市场信息月报制度情况和每月完成演出情况、报送情况将作为年终考评的重要依据。
请各设区市于3月5日前1、2月演出信息补报省文化厅市场局。
联系人:龚维为 联系电话:0791-6268856
附件: 年 月江西演出市场信息月报表
江西省文化市场局
二○一○年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
年 月江西演出市场信息月报表
市(县、区) | 演出项目 | 演出内容 | 演出地点 | 主要演员 | 参演人数 | 观众总人数 | 演出总收入(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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